簡介

Introduction

壹、共同學科時期的人文/社會科學教育

中大是一所以理工為主的大學,人文社會科學學門在中大校園環境中顯得較為弱勢,因此早期以共同科教育補足學科失衡現象。1984年教育部通令各大學實施通識教育,中央大學由「共同學科」執行。1993年,教育部通令台灣各大學,通識教育學分自原有之4-6學分增加為8學分,各大學始有較積極之反應。中央大學也自1993年起,在劉兆漢校長全力支持下開始通識教育改進研究計劃,奠定了今日中大通識教育之基礎。

貳、通識教育中心時期

一、第一階段(1996-2006)–規劃並推動通識課程

(一) 組織架構
原有之「共同學科」自1996年起更名為「通識教育中心」,負責全校通識教育之課程規劃、執行等事宜。「通識教育中心」之上有一由教務長召集之「通識教育規劃委員會」,由教務長、各學院院長、各教學中心主任及各院教師代表組成,負責教學方針之制訂、計劃之審議、資源之分配協調、教師評審等工作。

(二) 課程規劃
中大通識課程主要分為人文科學、社會科學及科技等三大類,其中並有若干課程甚且採用科際整合方式,而歸列為跨兩個或三個類別,希望能夠藉此促使學生旁及其他學科領域,開拓視野,使得教育能夠實現全人格的目標。對於教學方法也將注重媒體與電腦網路的運用,使學程的各門課程能夠更生動、活潑,和更具創意,化被動的聽講為主動的參與和學習。在草創時期開課偏重人文領域,後逐步擴大規模並依人文科學、社會科學、科技類等三大類別進行開課規劃,以豐富且多元的課程內容充實學生專業以外之知識領域。

 

二、第二階段(2007迄今)–以通識為核心的課程革新

(一)通識教育改革
本校秉持「誠樸」的優良校風,強調「博雅專精」之教育,兼顧核心通識和專業能力,重視學生創意、語文、溝通和合作等軟實力之培養,培育具國際視野、全球關懷的人才。2006年2月,前校長李羅權博士接掌中大,積極推動學校國際化外,特別強調要改善課程與教學,包括研擬通識核心課程以及對各系所課程量與質的檢討。由李光華教務長主導,重新檢討現行的大學部課程結構內容與實施狀況,並協同總教學中心委員會柯華葳主任委員,積極推動通識核心課程和以院為單位改革系所課程,朝精緻、有特色發展。配合前述本校教育目標,通識中心自96學年度起,對入學新生全面實施核心通識課程。

核心通識課程分為「核心必修」與「通識選修」兩大部份,「核心必修」課程可以代表或反映一個知識領域的核心價值,具基礎性及核心性,是當代各類學術入門的基礎,可以促進不同領域之間的對話,此外,課程內容也與平日生活及當代議題緊扣,培養學生知識批判能力、知識統整能力及知識創新能力,如社會學、物理學、天文學、文學…等。「通識選修」課程則屬於各學科中較整合或深入的進階深化課程,如性/別議題、環境議題等通論。兩部份課程皆包含「人文與思想」、「自然科學」、「應用科學」、「社會思潮與現象」等四大領域,「核心必修」課程至少須修習3個領域,應修習之領域依各學系規定;其餘學分可自由修讀「通識選修」課程。

自96年推動核心課程改革,核心必修課程的開課數已趨穩定,每學期約25-27門,通識選修約60~70門,每年修課人數多達1萬4千多人次,豐富的課程充分滿足學生修課的需求。

此外,為整合通識與專業課程,以達成教學資源整合、學術視野擴展、各知識領域有效連結之目標,設有「性別教育學程」、「創意學程」及「STS學程」,希望學生得以在專業課程以外,有機會涉獵以主題為導向的整合型學程。

(二)特色
核心課程配合各院、系所的專業領域,由全校教師共同參與,全校教師皆可為通識教師,藉此凝聚全校老師對大學教育的共識,喚起全校老師對作育英才的熱情。以通才教育的理念為設計基礎,分為四大領域課程進行規劃,一方面顯各學院學術特色,另一方面,藉由各學院內部協調開課,可避免通識課程最容易犯下的欠缺系統、課程零亂之弊。

(三)殊榮
2008年全國頂尖大學通識教育評鑑,中大榮獲第三名。
2010年中大榮獲教育部頒發「通識教育領航學校」榮銜。